壓縮空氣管道循環操作條件下采用的管件應符合下列規定:
5.4.1.1 采用鍛造件及軋制無縫管件;
5.4.1.2 軋制焊接件,焊接接頭系數應大于或等于0.9;
5.4.1.3 鑄鋼件,鑄件質量系數Ec不應小于0.90,并應符合本規范第3.2.4條的規定。
5.4.1.4 不銹鋼對焊管件的厚度應符合附錄D第D.0.1條的規定。
壓縮空氣管道普通管件及非標準異徑管的選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5.4.2.1 普通管件包括彎頭、三通、四通、異徑管及管帽等工廠制造的標準管件。
5.4.2.2 選用對焊端的圓弧彎頭時應采用長半徑(彎曲半徑為公稱直徑的1.5倍)的彎頭。短半徑彎頭僅可在布置特殊需要時使用。
5.4.2.3 采用鋼板熱壓成型及組焊(兩半焊接合成)的管件時,應符合本規范附錄J第J.1.1條的規定。
5.4.2.4 無特殊要求時,壓縮空氣管道宜優先選用鋼制管件。螺紋連接的可鍛鑄鐵定型管件,宜用于D類流體的地上管道中。
5.4.2.5 對焊端的標準管件的外徑系列及端部名義厚度應在工程設計中指定。管件內部厚度應根據設計壓力、設計溫度及腐蝕附加量條件由制造廠決定。管件內部可局部加厚,但各部位均不應小于其端部厚度。
5.4.2.6 鋼板卷焊的非標準異徑管設計壓力不宜超過2.5MPa。壓縮空氣管道并應按本規范進行計算。
5.4.3 預制的突緣短節的選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5.4.3.1 在本條中的要求僅用于單獨制造的突緣短節,不適用于特殊管件,也不適用于管端整體鍛制的突緣。
5.4.3.2 焊接加工的突緣短節,符合下列條件時,則可與其相接的管子一樣,適用于相同的工作條件。
壓縮空氣管道突緣的外徑必須符合法蘭標準或設計指定法蘭標準的突緣短節的尺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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